

新闻动态
关于墓穴面积,我国殡葬管理条例并无统一规定,只进行了原则性限定,即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具体到各地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在我国民政部对该条进行解释的相关文件中,提出骨灰面积在1平方米以内,安葬遗体的墓地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则不得超过6平方米。实际上,作为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具体制定墓穴面积和使用年限限制标准授权对象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部委以及地级市、县均无权限对公民墓穴面积和使用年限进行限制。...
在行政实践中,行政机关为降低相对人抵抗的风险,常半夜偷偷上山挖坟烧尸体,或者在不通知死者亲属的情况下悄悄火化,给相对人带来新的损害,不仅对相对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和情感上的损害,可能也破坏了村庄的伦理道德。“有9户人家被迫挖开家人的坟墓。村里人感到很不安心。看到遗骸被挖出乱扔,有些人开始对生活的意义产生了深深的疑虑。有个69岁的老人说,如果公家不尊重死者,我们将父母的尸骨随意挪来挪去,我们又怎么能希望儿女尊重我们呢?...
手段,是为达到目的,实现目标,主体所用的工具、操作方式、方法。目的和手段是相互联系的。“世上决没有无目的的手段,也没有无手段而能实现的目的。二者各以其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人们实际生活之中。一定的目的,要凭借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而手段,首先应当是目的,不为一定的目的之实现的手段,是不会被造出来的。而造出来的手段,不为一定的目的实现而服务,也不能称之为手段。”手段的道德性不是由手段是否经济有效率来决定的,而是手段能实现目的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土葬或者火化的道德性并非是火化省钱、节约资源,所以具有了道德性,而是需要考察土葬与火化哪个更能够实现殡葬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火化与土葬都可以实现殡葬的目的,土葬不道德性无法论证。更确切地说就是,从对共同善的促进来说,土葬或火化并没有孰优孰劣。...
山东省沂水县节地安葬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以公墓代替散葬坟头,推行死后入公墓政策以节约土地。为推行节地安葬政策,山东省沂水县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问题导向,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确保政策的顺利推行。...
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物质基础,公墓建设消耗大量财力物力,也是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山东省沂水县自开展殡葬改革之初,就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自2017年5月到2017年7月1日,沂水县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10处,可满足全县8一10年的殡葬需求,为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殡葬领域数字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共享、数据应用等方面仍有较高提升空间。一是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均衡。近年来各地信息化建设工作方兴未艾,各地都开发了殡葬电子政务系统,但主要功能仅限于发布殡葬信息、宣传殡葬政策,未将公墓、殡仪馆管理纳入其中,也无法面向群众提供殡葬服务,无法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在东部发达地区,政府财力相对雄厚,殡葬数字化建设普遍较好,而在西部地区,殡葬信息化建设缺乏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往往举步维艰。...
1、殡葬改革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政策逐步落地 自1956年全面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国的殡葬改革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根本原则,稳步迈向全面发展新阶段。2014年3月,民政部召开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要求把推行少占或不占地的安葬方式作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坚决治理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和建造大墓豪华墓;大力推行骨灰存放,提高存放设施建设标准,增强群众接受程度;大礼倡导树葬、深埋、海葬等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许多地方的经验表明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是解决殡葬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在深入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当前整治工作的重点是:...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事业的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工作搞好了不仅可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资源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而且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本报讯民政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服务接待、安全保障和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实现文明祭扫,确保平安清明。...
昨日,武汉民政局发布统计数据显示,树葬和格位葬的人数近年基本维持在近一成的比例,文明丧葬之风渐浓。...
本报讯(记者李娜)禁止建设、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将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在8月巧日前对辖区内现有的各类公墓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重点取缔非法公墓,纠正各类违规建墓,清理整顿公墓违规经营行为。...
自国家民政部采用授权形式允许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经营性公墓相关使用期限以来,地方政府则已完全实现经营性公墓相关期限的自主化,其中自然包含了制定续期制度的自主权。看似“简政放权”的行为,却导致了经营性公墓相关期限的根本性混乱,妨碍城市经营性公墓统一化法律制度的构建。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权利,设立配套的续期制度是甚为必要的。解决制度性的混乱,国家立法确立统一性的续期制度是最为合适的。当建墓主体按照现有续期制度进行落实,再次与购墓者协商续期事宜时,通常会出现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购墓者明确表示申请续期,与建墓主体重新签订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二是购墓者明确表示或行为暗示不再续期,相关权利自然消灭。三是建墓主体长期无法再次联系到购墓者,形成“无主墓”。笔者认为构建城市经营性公墓相关法律制度,应当对续期的不同情形进行规制,形成相关行为的指导和规范。...
由于我国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私权定性模糊不明,造成其使用期限存在两大主要问题:一是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设立经营性公墓使用期限,造成制度“大混战”。国务院颁布实施《殡葬管理条例》,首次规定了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期限应当以严格限制为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规定。国务院的权利授予实则是造成了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期限设立的“大混战”。...
笔者认为,仅从立法上确认购墓者权利属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从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的制定与执行方面下功夫。首先,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制定与执行的基础一一法律适用。因现行相关法律规范颁布实施年限过早,位阶较低或规定内容过于原则化,执行力不足,导致审判人员对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困难极大。...
近些年,我国殡葬事业逐渐受到国家的重视,殡葬改革发展也在稳步提升,民政部主管公墓的殡葬单位数量逐年攀升,从2006年到2010年,从3600多个增长到3900多个。开发的墓穴数量也稳步提升,截止到2010年,全国开发墓穴为1129万余个,比2006年增加了32%。从安葬情况来看,2006年全国骨灰(遗体)累计安葬位537万多个,2010年安葬数为762万余个,增幅为42%。...
由于农村地区在殡葬改革上与城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无论是从火化率上还是在墓地建设上,都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故而在短期内农村的公墓很难直接转化成生态安葬模式,但对于现有的公墓还是需要一定的规划和规范。...
在国内,除了东部、南部一些沿海地区已经发展为较为发达的地区,依靠进出口贸易和工业脱离了农业种植的范畴,在西北部和内陆地区,人们还是在依靠土地过生活,这样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农业县城更应该做好耕地保护,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保障。可是乱占耕地的现状却让我们担忧,特别是农村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村民修建墓地根部不理会土地的性质,修建和管理都是杂乱无章的。在一些县城,周边村民80%以上将亡者就地葬在各村、乡的荒岗上,呈现出“村村有坟地”的局面,日积月累形成了村头坟地星罗棋布,坟头少则几百,多则上万,这种情况既破坏了耕地也又影响村容村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生态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和倡导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全新的旅游业,它注重与自然的和谐,旨在使当代人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城市园林公墓的生态建设,恰好满足了生态旅游发展的这种需要。...
优化墓园景观格局的目的是对墓园生态格局中不理想的地段和区域进行秩序重组,如林相调整改造,使其结构趋于完善。墓园的景观格局优化是对自然景观结构、功能和过程综合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优化目标和标准,对墓园中各类景观类型在空间和数量上进行优化设计,使其产生最大化的景观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