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人对于生态,对于景观愈来愈重视,加之国家的倡导与支持、新的景观设计理念的诞生与引进,城市公墓的园林化、景观化、生态化、艺术化必将是其发展的主要方向,上海“福寿园”等一批园林式公墓的建成是我国对现代城市公墓建设探索的有力尝试。...
(1)规划呆板,形式单一,景观性差 在我国的大多数城市公墓中,其规划大致雷同,基本都按照“切豆腐”的块状片区形式进行布局;墓碑形式为“椅子状”墓碑,墓家旁边配植树木一棵。这类千篇一律的规划布局及墓碑形式,毫无景观观赏性,其更加增强了人们对于公墓恐怖、不祥、阴森的观念。...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四大古国中,文化唯一未曾中断,文明唯一得以延续的国度;其悠久的、深厚的文化积淀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历史长河中,出现了许多优秀的艺术门类,山水画、烹饪、园林与京剧无疑是这中国艺术门类中的佼佼者,因此也被称为“中国文化的四绝”。...
(1)公墓企业具有严肃性。根据中国的传统,进入到公墓里的人,无非有两种目的,第一,祭奠故去的亲朋好友,第二,为亲友甚至是自己选购墓地,他们一般都心情沉痛,特别容易注意到周围人对自己的言行,所以作为工作人员就必须顾及到他们的感受,说话时要稳重低沉,行动时的幅度不能过大等等。...
新型公墓的园林文化建设是通过物化的精神或精神的物化,园林文化是一种境界文化信息,它通过生境的营造、环境的改造、意境的创造架起物质转化为精神的桥梁。人们到殡葬园区,不是为了获得某种物质,而是为了获得一种精神的信息、物质的文化。只有包含了深厚文化底蕴的园林才能享有经久不衰的魅力,园林文化建设,就是在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园林的文化内涵,营造园林文化气息,使之更具内在的韵味。...
一旦死者或其标志物埋葬在墓地中,就涉及到活人(与死者相关的人或关系密切的人)进行的墓祭活动。墓祭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活动。因为事实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天国或阴曹地府。这纯粹是一种“虚拟”。这种“虚拟”在传说、神话等故事中己达到了“神乎其神”甚至是体系化、理论化的程度。随着科学的发展,不少人对此产生了怀疑。不相信迷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即使在这些人群中,仍然在“入乡随俗”地进行“墓祭”。包括在清明时节为死去的亲人扫墓。从中,我们发现了公墓的又一个衍生功能:了却思故之心、思亲之情,即缅怀功能。我国著名思想家于光远同志认为公墓是“活人与死人对话的地方”,是对公墓的缅怀功能的定位。...
公墓产业的产生、发展、提升,植根于墓地的功能。从殡葬主体的行为来分析,它是与殡、葬、祭的三大主要行为中的葬、祭行为密切相关的。尽管祭祀活动并不都在墓地中进行。但由于公墓的基本功能,使墓地中的祭祀活动具有特殊的意义。世界各地炎黄子孙进行的大型祭黄陵活动,之所以在黄陵墓地进行,其根本原因是因为黄陵是黄帝的“葬身之地”。因此,墓地的基本功能是埋葬死者或其标志物的地方。随地掩埋是荒家显著特征。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贫穷状况不能根绝,荒家现象也就难以根绝。因此,公墓的发展水平,从一般的意义上说,是与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墓主的经济状况直接相关的。从中可见,发展社会生产力和迅速让人民富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墓的产业水平。...
当前,我国己进入大范围生态退化和复合型环境污染的新阶段;未来,我国生态和环境将面临着新一轮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1、体制混乱 一直以来公墓建设属民政局管辖范围,未引起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单独由民政部门编制的公墓规划,往往由于缺乏完整的规划编制体系,而造成了选址不当和布局失衡。具体说来,例如由民政部门选址的市郊公墓,随着城市的发展扩张,若干年后又成为了市区内的公墓,需要搬迁或整治。同时对于村镇公墓的建设,民政局鞭长莫及。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制定公墓规划体系;尤其是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该把公墓建设纳入其中作为一个重要要素来考虑,为其编制专项规划。...
“安息危机”正在威胁着很多城市,“无地可葬”的尴尬已经提前到来。南方己有许多城市出现了“死人和活人争地”的现象,于是导致炒“活人墓”之类事件不断升级。墓地的“提前消费”,即在活着的时候为自己提前购买墓穴的行为,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虽然在一些国家合法并成为殡葬产业的利润来源之一。但调查表明,在许多地方都很普遍,于是形成了被称为“活人墓”的怪现象。有时甚至社会上流传谣言,故意夸大墓地供应的缺乏,造成墓穴抢购,更引起社会恐慌。...
五代十国时期,统治阶级极力推进儒、佛、道三教的合流,从而促进了封建迷信的泛滥。 佛教经历了盛唐的鼎盛时期以后,开始由高峰向下衰落,不得不在“内而诸宗融合,外而三教合一”中寻找生路。不讲理论、修行简捷的禅宗和净土宗成为佛教诸宗的卞流,诵佛念经、超度亡灵等神学迷信逐渐取代了对佛学理论的探讨研究,使佛教进一步世俗化、中国化,在各地广泛流行。这种重视现世利益且又简捷易行的佛教,以取得天堂入场券的廉价许诺和超度亡灵的花言巧语博取了人们的信任,神学迷雾到处弥漫。...
公墓,最早出现在夏、商、周三代,是奴隶制国家国王、地方诸侯、地方首领和王室贵族以及其他奴隶主的墓地。与之相对应的平民墓地称为“邦墓”。它们都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的产物。体现了血缘关系上的宗法等级制度。到了封建社会,以家族为单位的族墓取代了公墓,族墓成为流传至今的主要墓葬形式。近代公墓的兴起主要受西方殖民文化的影响,上海租界首先开办了以埋葬外国侨民的公墓,后来又有了以同一教派为单位的天主教、佛教公墓。...
历史人类的殡葬文化有一个发展过程。殡葬方式受民族、地理条件、历史时期、社会制度和经济状况的制约。它是某个时期文明程度的反映,与人们的物质条件及社会政治情况相适应的。...
逢甲大学建筑及都市计划研究所翁仕尧的硕士论文《从民众葬仪观念与方式探讨台湾公墓发展方向之研究—台中市民态度分析》,该研究依据文献分析建立实证研究架构,以问卷为调查工具,针对民众对“葬”的观念认知、葬法的偏好及其间之关系进行探讨,并藉以了解民众对台湾现行公墓改革措施的意见,从而提出未来公墓改革发展方向及建议。...
关于债权说认为,购墓者将死者的骨灰或遗体安葬在墓地的行为,属于租赁关系,墓地经营者以租赁方式将建成的经营性墓穴,向购墓者出租使用,墓地购买者向墓地经营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在公墓墓地中安葬逝者遗体或骨灰,按墓地穴位租用期限的长短,相关费用由购墓者向墓地的经营者交纳。租赁合同中转移的是墓地穴位所的使用权,而并不是墓地穴位的所有权,合同中的使用权具有连续性和期限性。...
19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主流社会的殡葬观念与古代相差无几。中国与西方的主流社会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都严禁火葬。然而到了70年代,西方各国开始解禁火葬,西方主流社会的殡葬观念由此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一动向传递给了中国主流社会。1875年,基督教广学会发行的《万国公报》向中国主流社会介绍“各国意欲易土葬而仍为火葬,虽未连行,而议者如出一词矣。荷兰欲奏请国家开禁,有欲行之者,听之可也。”1874年,《申报》报道了一名日耳曼妇女火葬的全过程,并指出‘火葬之俗,近惟印度尚有行之者,而西报兹亦论及此事,谓此法颇好,不过当焚化时未免秽气难闻军’。《申报》此文的结论却是“较为省便”的当数“归土化者”—土葬,而非火葬。当时中国主流社会对西方开始推行火葬并不以为然,误以为西方大概是受佛教影响才这样做“此殆象教之遗派软”。...
民国时期,湖南传统殡葬礼仪有了进一步的改良。主要表现在礼节简化,迷信稍减和倡导节检几个方面。据1920年代末调查,枚县丧葬,“向重礼节……。现在礼节,稍从简矣”。遭县“居丧有子若妇三年不脱孝服,……其他礼节,诸趋简易”。绥宁县“冠婚丧祭之礼,俱主检约”。1930年,嘉禾县成立崇检维礼会,订立《公约》,关于殡葬有如下规定:“凡丧葬,吊客致仪,概毋回钱,即俗名‘回抬合’也。凡唁丧,于门户微弱者毋事苛凌。凡丧次,毋酗酒。凡祭扫,禁用炮火上坟;人众过村落,必成毋器。凡清明饮酒,禁酗事,酒毋过三行。”蓝山县至有不重视丧礼者:“今世丧祭,若有若亡,至乃亲丧不奔,居然当官游宴,行所无事。”1948年刊《骋陵县志》载:其时骋陵于丧葬,已“无丁忧起复之制,居官给假治丧,一月为限;兵役法凡直系亲属或配偶死亡未满一月者,得以延期征集,此则与古大异者也”。...
《论衡·四讳》说“古礼庙祭,今俗墓祀”,墓祀也叫墓祭,从庙祭转为墓祭其原因就在于秦始皇将先秦时期的宗庙建筑搬到了墓侧,汉代沿用了这一制度,因此可以说汉代的墓祭是融合了先秦的庙祭的。然本节仍需单独讨论宗庙祭祀,其原因就在于汉代的祖庙与宗庙不仅仅只在墓侧设立,而是会在各个郡国内皆设立,并且各郡国的诸侯王也需根据礼制规定举行祭祀活动,笔者将这类祭祀活动区别于墓祭,称为宗庙祭祀。...
葬俗,顾名思义,是指安葬死者的一系列仪礼习俗,它包含葬前对逝者尸体的处理及下葬逝者的过程,根据李如森等学者的研究结论,“葬俗”的具体仪式包括招魂、沐浴、饭含、小敛、大硷、朝祖、送葬与路祭、放置随葬品及下葬。...
对于“墓志铭”,《文体明辨序说》中说:“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表达了两个意思,其一,记述墓主的姓名、籍贯、生平经历、死亡日期、家族世系等生平事迹称“志”;其二,按照墓主的生平事迹表达对死者的悼念和赞颂,称“铭”。《礼记·祭统》中对“铭”有论:“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也就是将墓主的一生记述下来,并予以评价,可以说墓志铭是墓上建筑中唯一一个可以表明墓主身份地位,评价墓主生平事迹的建筑物;也是唯一一个可以通过其铭文传播、传承墓主高尚道德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