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作为中国老年福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殡葬服务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合理的筹资机制加以支持。福利多元主义者认为,社会福利的建设应该充分发挥国家(政府)、市场(主要指企业)和社会(包括社会组织和家庭等)等主体的作用,不同的责任主体在社会福利领域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承担的责任不尽相同。福利多元主义的两个主要概念是分权/分散化及参与。分权/分散化不仅只是将福利服务的行政权由中央政府转移至地方政府,同时要从地方政府移至社区,由公共部门转给私立部门。分权/分散化指的是政府将福利服务提供的责任转移至私有市场,同时也含有中央政府将职权下放地方政府和资源继续分散至邻里或小型社会服务团体的意义。而参与是指希望福利提供者(社区、非营利组织等)和福利消费者共同参与福利服务的制度决策及服务输送过程,譬如服务提供者可以根据机构、社区属性设计提供服务内容的权利。...
当前中国殡葬服务法规文件的规定过于宏观,导致殡葬服务缺乏具体规范和确切标准。尽管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这一规定并未强制推行火葬,但很多地方政府在政绩观的驱动下,将提高火化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狠抓,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实施了“一刀切”的政策。很多地方离火葬场比较远,交通不便,也被划入火葬区的范围,不仅给该地居民的殡葬行为带来诸多不便,且长途奔丧易导致死者所患疫病的散播,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石村坐落于湖南省双峰县,属于典型的丘陵地带,亚热带季风气候,适合农作物的生长。勤劳的石村人们祖祖辈辈在这块土地上辛勤劳作,他们以水稻种植为主.旱作物有玉米、花生、黄豆等。石村附近有两个大的国有煤矿,绝大部分男人都在煤矿挖煤,随着南下打工潮的兴起,石村的年轻人再也看不起这种用死力气、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挖煤活计,纷纷南下广东打工,留在家里挖煤的都是四十五岁至六十岁之间的中年人,留在石村的年轻劳动力急剧减少。...
生老病死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最后的日子到来的时候,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始皇帝的长生不老药终于是没有找到,贵如天子,也要撒手人寰。所以,正确的对待生死,是必须的。帝王将相家也免不了红白喜事的发生,号哭声中,一切都不改变。所以《孟子·梁惠王上》说:“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既然无法改变,那翻过头来审视,丧葬习俗,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进行土葬就要选择墓地,最早选择墓地,无非是为了更长久地保护尸体,尽可能地避免水灌虫食之灾。西汉以后,阴阳五行学说与民间巫术合流,鼓吹葬地是否合适,对子孙将来的吉凶祸福能起极重要的作用,并以这种理论为依据,形成了一套相地之术,民间俗称看风水。风水有好坏之分,如果选择适宜,葬处山川形势俱佳,能藏风得水,则子孙平安发达;反之,子孙将遭受祸殃。...
大传统文化指责土葬习俗中“封建迷信”的部分多指村民讲风水、烧纸钱、做道场等行为,而这些行为多集中于丧葬仪式中。如果能够将丧葬仪式转移到国家控制的场所中举办,那么对丧事活动的规范将容易的多。《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安康市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指出推行集中治丧就是要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合理划定区域,建设集中治丧殡仪服务场所,供人民群众开展文明治丧活动。...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火葬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对于应当实行火葬的区域却没有明确指出,只是以较为模糊的形容词进行限定,该条立法并没有要求“一刀切”地实行火葬政策,反而是给予了地方灵活变动的权利。但紫阳县长期实行土葬习俗,群众无法接受火葬,即使县城城区殡仪馆建成多年也未有居民去火化遗体,紫阳县仍未划分为实行火葬地区。《紫阳县殡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表示出不会将紫阳县农村地区列为火葬地区的态度,仅仅可能会将县城城区划为火葬区域。基于紫阳县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当地政府力图先实行“集中安葬、集中治丧”,逐步、稳步进行殡葬改革,原则上按照“允许土葬的区域”对殡葬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
紫阳县农村地区近年来突然掀起了一阵“人情风”,一时间升学宴、满月酒、乔迁礼、开业典礼、祝寿席各种办宴席需要送礼的由头琳琅满目,使得群众送礼的日常开销负担加重、苦不堪言。双桥镇就是“人情风”重灾区的典型代表,双桥镇村民把本镇戏称为“拱门镇”,因为哪家要办酒席就会在集镇上竖起一个充气“拱门”。“拱门”以前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搞商业宣传所使用的,现在“拱门”被村民用来提醒乡里乡亲自己家将要办酒席。“...
丧葬礼俗面对的是死者,但在中国的传统丧葬礼俗中,每一项礼俗都是由生者来执行。在送别死者的同时,充满着人情味,充满着儒家的伦理色彩,等次分明。丧葬礼俗必然是和人的死亡相连的,如靳凤林《死亡与中国的丧葬文化》中指出,受灵魂不死观念、宗教观念等影响产生丧葬文化,因地理环境、各民族的不同崇拜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丧葬,如土葬、火葬、山石葬、天葬等,我国的丧葬文化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具有鲜明的特征,丧葬文化也具有双向功能,不仅局限于维护宗法、推崇伦理道德等功能。对丧葬文化的成因、类型、特征、功能进行了分析探讨,肯定了丧葬文化在中国文化史的地位。余洋《死的尊严一一淮北地区的丧葬礼仪及其文化解码》则以淮北地区的丧葬礼仪为焦点,指出安徽淮北地区对丧葬极其重视,这种铺张的丧葬礼仪背后有着关于生死观、社会交往、品味乡土文化、加强凝聚力以及长子继承财产的文化意蕴。通过铺张的葬礼来展现对死者的尊重,给予其应有的“尊严”,且该地丧葬背后的文化意蕴也是极为丰富。...
现代发达国家都推崇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致力于优化殡葬服务设备以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尽量创造风景优美的殡葬服务环境,让家属悲痛的心情得以舒缓,死者的灵魂能够归于自然得到安息。这一理念值得我们深入推广。此外,基于我国特殊文化背景,还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树立和培养市民现代殡葬理念。首先,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在推进丧葬习俗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以殡葬移风易俗为核心,致力于打造一个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美丽乡村的生态体系。...
1、树立殡葬行业标杆 殡葬服务市场本就存在潜在暴利性、非法治丧扰民等问题,且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迫切需要政府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来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在殡葬管理方面,政府可借鉴美国的“预先许可”制度,对经营主体的资质、经营能力和从业人员技能证书进行严格考察,并采用发放许可证的方式对经营主体进行动态化管理,随时进行抽查,对于考核不及格的经营主体,政府将取消许可,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经营,以确保供给质量。...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儒家的孝道观,这种孝道思想在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中庸》曰:“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备矣。”《荀子·礼论》曰:“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事死如生的根本原因是灵魂观念,人们相信有另外一个世界的存在。而孝的观念则是事死如生的内在动力。人们通过“事死”把对父母的敬爱延续到另一个世界,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是父母在另一个世界中享受好的生活。在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中,事死如生的孝道思想在衣、食、住、行四个方面均有体现。...
《孝经·丧亲章第十八》有曰:“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意思是父母在世的时候,要竭尽爱敬之心加以侍奉,父母离世之后,要本着哀戚的态度为父母操办葬礼加以祭奠,这是事亲之道。“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遇到丧事,不悲哀,是无法让人接受的。而在整个丧葬仪式中,孝子们通过无限哀戚来表达对父母的哀思,这是一种孝道思想的表达方式。从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中来看,死事哀戚的孝道思想主要表现在孝子的哭丧、孝服和日常生活禁忌三个方面。...
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经过长时间的传承与发展,虽然在某些细节方面被简化或者改动,但总体上来说保留了特有的传统,特别保留并体现了一些传统的思想和观念。从丹东地区的丧葬仪式中,我们不难体会到灵魂不灭的灵魂观念、崇拜祖先的民族心理、佛教的轮回观念,还有慎终追远的儒家孝道思想等等。这些思想相互影响,融汇在一起,深深地渗透进丧葬仪式中并通过其得以展现但是,纵观丧葬仪式的发展历史,其体现的主流思想是中国传统的孝道思想。孝道思想在丹东地区丧葬仪式的方方面面得以体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殡葬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政府职能向服务、透明、阳光政府的转变,殡葬执法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更加丰富多彩,工作领域越来越广泛,工作方法的不断改进和创新,殡葬执法不断遇到新问题和新挑战,现存的殡葬法规显然不能满足殡葬执法的需要,现存的殡葬法规存在的缺陷日益明显。已很难适应新的殡葬改革和殡葬行政执法工作,例如上述的一些新出现的问题都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尽快完善殡葬法规,细划殡葬法律法规条款,关系殡葬执法的成败关键。...
笔者认为,转变殡葬执法观念主要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法律至上的观念。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具有特殊的国家强制力,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社会组织与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国家统治权的行使,也必须以法律为根据。“法律至上”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专制主义的“皇权至上”而提出来的,是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皇权至上”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一个基本标志。在封建社会里,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国家制度的兴亡立废,将相官吏的任免奖惩,人民群众的生杀予夺,完全操于皇帝一人之手。资产阶级的“法律至上”则与此相反。它使体现整个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具有最高权威。国家的安危、人民的祸福,不寄希望于一两个人身上,而依靠整个制度。人可以不断变动,而整个法律制度则是社会稳固的保障。作为殡葬法律法规同样要遵守法律之上的理念。...
1.加大殡葬宣传 加大社会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殡葬执法的理性认识,逐渐改变殡葬执法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和宣传车等舆论宣传工具,宣传党和国家的殡葬政策;宣传破除旧的丧葬陋习,进行文明节俭办丧的好处等等。提倡科学文明的、节约合理的举办丧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决抵制和反对封建迷信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长期持久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殡葬法规知识,正确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树立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要注意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帮助他们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丧葬理念,以简朴文明的现代丧葬仪式代替繁琐虚伪的旧礼仪,以科学文明的祭奠活动取代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殡改政策深入人心,从而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殡葬执法环境,良好的殡葬环境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法治社会的顺利推进,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当前中国殡葬服务法规文件的规定过于宏观,导致殡葬服务缺乏具体规范和确切标准。尽管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这一规定并未强制推行火葬,但很多地方政府在政绩观的驱动下,将提高火化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狠抓,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实施了“一刀切”的政策。很多地方离火葬场比较远,交通不便,也被划入火葬区的范围,不仅给该地居民的殡葬行为带来诸多不便,且长途奔丧易导致死者所患疫病的散播,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中国传统的殡葬文化塑造了丧家殡葬活动中的复杂心理,这些心理反过来又会对殡葬文化传统形成固化。在这些心理的支配下,中国社会的殡葬行为和殡葬服务消费存在诸多畸态。在殡葬活动中,丧家的心理活动极其复杂,依恋、归宿、报恩、迷信、攀比、炫耀等积极心理和消极心理并存。其中,依恋、归宿和报恩心理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有益于身心健康,可促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但是,迷信心理则易导致不科学的殡葬行为和资源浪费,攀比和炫耀心理则会带来殡葬费用不必要的提高,为高价殡葬服务的供给创造需求。...
当前,中国殡葬服务制度运行中市场机制的作用领域主要是选择性殡葬服务的提供和经营性公墓的运营两个部分。希冀应用市场机制来提供一件高品质产品的前提条件包括:一是市场基本要素健全,且机制运行良好;二是政府能够对市场机制的运行进行适当监管,而非过度干预。在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缺位和越位并存的状况下,将诸多殡葬服务定位为选择性服务而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把城镇诸多公墓定性为经营性墓地,对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监管不足,必然会导致殡葬服务市场紊乱、殡葬服务费用过高等后果,从而无法使国民“死有所葬、葬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