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新时代,殡葬管理追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要遵循完善其法律设计的应然路径。...
尽管法律对殡葬管理的基本制度作了明确的设计和规定,但实际发展中却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 对法律制度的执行不够好。不少地方人民政府没有执行1997年《条例》关于“划定本行政区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规划建设殡葬设施”等方面的规定;也没有很好地遵循“积极地、有步骤地”的方针,“积极地”扩大了实行火葬的地区。在此需要解释一下“火化率”这个概念,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同一区域火化量与死亡人数的比率”。如果追求高“火化率”,就需要增加遗体火化量,手段则是不断扩大实行火葬的地区。这可能就违背了“积极地、有步骤地”的方针,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如一些地方不切实际把全域划定为实行火葬的地区,个别地方强推火葬引发老人为土葬而提前自杀的问题。...
虽然省级、市级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早己发布,但Y县殡葬改革工作起步较晚。以法规要求的遗体火葬工作为主要内容,改革的大力推进始于2020年7月1日。也正因为起步较晚,Y县能够在充分吸取其他省、市县改革经验及教训的基础上开展改革工作。作为全市范围内改革任务最为艰巨的县,Y县在殡葬改革推进过程中从未出现过恶性事件。尽管村民内心并不完全认可改革,但从结果上看,Y县的殡葬改革工作推进著有成效,这得益于Y县政府在具体工作中的科学安排。...
笔者通过阅读从知网、图书馆等途径检索到的相关文献,并进行归纳分析,发现关于殡葬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层面:...
其一,重塑市场准入规则。在正确定位殡葬服务的民生性质、界定豁免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实现经营者与管理者彻底分离的基础上,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必然会成为可充分竞争的市场,借此可同步完善相关的市场准入规则。可以以《行政许可法》为基本依据,只要符合企业登记主体要件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标准,主管部门就应该对相关申请予以许可,并不需要进行特别的数量控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殡仪馆之所以能够通过提供选择性服务获得高额利润,除了某些地方殡仪馆进行强制的“捆绑式”消费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殡仪馆往往处于偏僻之处,逝者亲属往往选择在殡仪馆购买花圈等殡葬用品,也只能在殡仪馆租赁场地举行追悼活动。因此,除了政府在商事主体登记方面放松管制外,还需围绕殡仪馆等机构合理规划城乡功能区布局,为选择性服务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经营场所。...
殡仪馆的火化服务与公墓是基础性殡葬服务乃至整个行业中最为重要的两种产品,具有垄断性质:殡仪馆被官方视为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而公墓则因稀缺性以及地理位置的不可变更性也形成经营垄断。笔者认为,殡仪馆服务并非是难以重复建设以开展平行竞争的行业,我国法律上也从未规定殡仪馆应实行“专营专卖”,本不应成为反垄断法适用之例外。...
要改变当前殡葬改革秩序混乱的情况,使殡葬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基本前提就是具备一套良好且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即必须保证殡葬改革有明确的法律指引,并且其实质内容和制定程序应符合法治的原则。...
我国传统丧葬形式是在农耕文明的大背景下,随着适应封建时期宗族社会发展的要求而逐渐发生变化的,其以儒家为外形,并揉合了道家与佛教等文化。在我国古代儒家凶礼丧礼等观念影响广泛,作为意识形态的主体支配了我国的丧葬发展史,儒家的丧葬礼节繁琐缤密,形成了富有特色的传统丧葬形式,仪式主要包括殆、殡、葬等环节。但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民族传统风俗习惯均有不同,在传统丧葬形式方面也存在着多类并存的局面,主要有土葬、水葬、树葬、天葬、火葬、悬棺葬等。随着时代的发展,风俗习惯的改变,传统丧葬形式在发生着变化,甚至出现与其它葬式结合的新形态。...
风水也指“堪舆”,在我国最早是用来选择居住之地与安葬之地,因其对应了“天人合一”,注重生与死的环境选择而广为流传。包括《葬经》等众多著作都对风水有过详细的描述,这些论著常围绕相宅与相墓展开,因为传统风水文化讲寻“聚气”之地。一是选择地理位置较高之处可以防止洪水的侵袭,二是要选择地势开敞之处,有山有水给人良好的空间感知。风水文化在封建社会传播过程中逐渐被加入了迷信色彩的内容,比如将墓地建筑在上风上水之地可以庇佑子孙等。...
佛教是在全球都具有广泛影响的宗教之一,最早流传于古印度,东汉时期由官方正式传入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已经传播盛行,经千余年推广,期间经历代高僧大德的弘扬提倡,许多帝王卿相、饱学鸿儒也都加入了这个行列,最终使佛教深入社会的每个阶层,逐渐成为我国人民的重要信仰。...
道家始自先秦历史时期,代表人物有老子、庄子等,其核心思想可以总结为“道”。道指的是人世间万事万物的运行规律,是世界的本源,“道法自然”表达出一切都源于自然,复归于自然,讲究和谐自然的境界。由老子创立的道家学派不仅成为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的雏形之一,而且对后世哲学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又称儒学、儒教,是中国古代最具影响力的学派,自汉代起指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它是对中国以及东方文明产生重大影响并持续至今的意识形态。孔子的思想在早期我国的殡葬发展方面产生一定影响,促进并完善了殡葬礼仪。在儒家思想中“事死如生”被广泛传播,“礼、孝”二字成为丧葬礼节的总体概括,具体体现在生前敬孝,死后敬礼。这种非鬼神论的丧葬观使得我国传统殡葬文化抛弃原始宗教主义,迈出了划时代的一步。...
在农村公益性墓地的选址过程中,往往自然方面的矛盾比较好协调,因为涉及的利益比较单一化,且自然环境相对稳定,可以较为合理的规划,而涉及到人文领域,如中国传统文化、当地多样的民族习惯和殡葬传统的问题,则不能同一而论。这就涉及到了传统文化民族习惯与现代化法制化发展过程的互动问题。这是一个法理学的问题。...
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既具有自然特性,也具有人文特性。一方面,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对农村集体土地在利用前的一种论证和决策。在选址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这就包括气候、地址、水文等多方面的因素。务必要做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同于其他类型用地,有其特征。因此在讨论选址问题前,有必要搞清楚相关的概念。现行《物权法》和作为土地管理特别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殡葬用地相关问题都未有涉及,仅在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作出规定,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盒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
基层政府要发挥自身优势,围绕服务殡葬改革的目标,提高服务农村殡葬的水平,不断完善基层特别是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和模式,为殡葬改革提供有效的物质和精神层面保障。一是成立专业服务队伍。通过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当地实际组建农村专业服务队伍,成立丧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协会等殡葬服务组织,根据殡葬实际改进内容和章程,完善服务功能,对成员进行统一的培训,提高农村殡葬改革民间组织的服务水平。...
殡葬改革是政府的职能,是一项公共管理行为,但它更是一种公共服务。相比改革初期,基层政府行政优先、注重效率的官本位的做法,伴随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民主进程的推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逐渐深入人心,构建服务性政府不断走进实践,殡葬改革也面临着基础理念的转变,这就是殡葬改革的服务型政府理念。...
墓地,是指坟墓所在的地块,包括坟墓直接占有的土地以及坟墓周围的土地。所以,所谓的“墓地”是在法律上被当作“墓地”,并被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中的地表的一部分。...
关于墓地的权利保护问题历来是研究的重点内容,涉及内容较多。但由于城乡差异性,对于墓地保护侧重点不同。然而墓地所具有的基本功能相同,因此对权利保护方面也会有一定的相似性。如墓地的权利主体、墓地的取得、墓地流转以及墓地侵权赔偿的相关问题。...
关于墓地使用权的性质何以界定是我国墓地问题的基本问题。当前一般以“物权说”或者“债权说”为划分依据。民政部副司长李波谈到: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签订合同时,20年为一个租赁期限,20年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的收费。‘由此引发关于墓地使用权这一概念的分析和认识。之后,诸多学者就李波司长2011年对墓地权利内容的界定进行进一步解读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