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许多地方的经验表明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是解决殡葬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在深入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当前整治工作的重点是:...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事业的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工作搞好了不仅可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资源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而且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本报讯民政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服务接待、安全保障和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实现文明祭扫,确保平安清明。...
昨日,武汉民政局发布统计数据显示,树葬和格位葬的人数近年基本维持在近一成的比例,文明丧葬之风渐浓。...
本报讯(记者李娜)禁止建设、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将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在8月巧日前对辖区内现有的各类公墓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重点取缔非法公墓,纠正各类违规建墓,清理整顿公墓违规经营行为。...
自国家民政部采用授权形式允许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经营性公墓相关使用期限以来,地方政府则已完全实现经营性公墓相关期限的自主化,其中自然包含了制定续期制度的自主权。看似“简政放权”的行为,却导致了经营性公墓相关期限的根本性混乱,妨碍城市经营性公墓统一化法律制度的构建。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权利,设立配套的续期制度是甚为必要的。解决制度性的混乱,国家立法确立统一性的续期制度是最为合适的。当建墓主体按照现有续期制度进行落实,再次与购墓者协商续期事宜时,通常会出现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购墓者明确表示申请续期,与建墓主体重新签订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二是购墓者明确表示或行为暗示不再续期,相关权利自然消灭。三是建墓主体长期无法再次联系到购墓者,形成“无主墓”。笔者认为构建城市经营性公墓相关法律制度,应当对续期的不同情形进行规制,形成相关行为的指导和规范。...
由于我国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私权定性模糊不明,造成其使用期限存在两大主要问题:一是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设立经营性公墓使用期限,造成制度“大混战”。国务院颁布实施《殡葬管理条例》,首次规定了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期限应当以严格限制为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规定。国务院的权利授予实则是造成了经营性公墓土地使用权期限设立的“大混战”。...
笔者认为,仅从立法上确认购墓者权利属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从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的制定与执行方面下功夫。首先,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制定与执行的基础一一法律适用。因现行相关法律规范颁布实施年限过早,位阶较低或规定内容过于原则化,执行力不足,导致审判人员对经营性公墓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困难极大。...
近些年,我国殡葬事业逐渐受到国家的重视,殡葬改革发展也在稳步提升,民政部主管公墓的殡葬单位数量逐年攀升,从2006年到2010年,从3600多个增长到3900多个。开发的墓穴数量也稳步提升,截止到2010年,全国开发墓穴为1129万余个,比2006年增加了32%。从安葬情况来看,2006年全国骨灰(遗体)累计安葬位537万多个,2010年安葬数为762万余个,增幅为42%。...
由于农村地区在殡葬改革上与城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无论是从火化率上还是在墓地建设上,都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故而在短期内农村的公墓很难直接转化成生态安葬模式,但对于现有的公墓还是需要一定的规划和规范。...
在国内,除了东部、南部一些沿海地区已经发展为较为发达的地区,依靠进出口贸易和工业脱离了农业种植的范畴,在西北部和内陆地区,人们还是在依靠土地过生活,这样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农业县城更应该做好耕地保护,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保障。可是乱占耕地的现状却让我们担忧,特别是农村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村民修建墓地根部不理会土地的性质,修建和管理都是杂乱无章的。在一些县城,周边村民80%以上将亡者就地葬在各村、乡的荒岗上,呈现出“村村有坟地”的局面,日积月累形成了村头坟地星罗棋布,坟头少则几百,多则上万,这种情况既破坏了耕地也又影响村容村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生态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和倡导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全新的旅游业,它注重与自然的和谐,旨在使当代人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城市园林公墓的生态建设,恰好满足了生态旅游发展的这种需要。...
优化墓园景观格局的目的是对墓园生态格局中不理想的地段和区域进行秩序重组,如林相调整改造,使其结构趋于完善。墓园的景观格局优化是对自然景观结构、功能和过程综合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优化目标和标准,对墓园中各类景观类型在空间和数量上进行优化设计,使其产生最大化的景观生态效益。...
通过对景观生态学的研究,墓园景观异质性的丰富手段主要有两种:第一类是构建相对稳定的生态群落,完善城市景观基底;第二类是针对演替类型,维护并促成自然的演替过程。...
就当前我国国内殡葬用地的发展形势来看,生态绿色殡葬因其节能、节地、环保的特点成为我国殡葬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绿色殡葬改革必须正确协调人、殡葬用地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少占土地或不占用土地,丧葬用品多采用可再生、可降解资源,采取多元化生态无污染的墓葬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地的浪费和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殡葬事业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在殡葬管理领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当前福清市殡葬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务院2013年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200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而《殡葬管理条例》只是行政法规,还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导致实际管理工作中权威性减弱。目前殡葬领域的相关法律仍旧空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
民政部门是承担殡葬管理事务主要工作的部门,监管执法范围广,包括了殡葬用品设备管理、殡葬设施建设、殡葬管理服务等,工作事务繁多,但人员配置不足,对日常的殡葬执法任务显得力不从心。为加大殡葬执法力量建设,保障执法效力,需多管齐下,解决当下殡葬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未来的殡葬立法应当与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在耕地上建坟这种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关资料显示,口前,中国耕地面积仅约18.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为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近年来呈飞速下降趋势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一七十四条对于违法占用耕地建坟的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土地执法部门理当严格依法惩处并杜绝这种违法行为。...
目前,我国墓穴、墓碑多采用水泥石料,大量用砖块、水泥、大理石、花岗岩等材料建造的墓地、墓园,长年永存,并且越建越多,已经成了人类社会的永久之害。这样的墓地改变了原有的土壤和地质结构,而且石材和水泥风化的时间非常漫长,由此对土地造成的影响比起传统土葬对生态的后续影响有过之而无不及,土地生态修复更难。笔者考察国内的公墓,坟家墓碑鳞次栉比‘青山白化”或“土地白化”造成的“白色污染”不仅改变了区域景观,破坏了自然环境,还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国家应当实行环保棺材制作标准化制度,推广和宣传具有符合天然降解、群众易于接受、经济可行的国家环保部门认可的“薄皮”环保棺材,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棺材制作厂家一律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