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2014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面铺开,力争用一年时间,使当地乱埋乱葬现象得到全面改善;丧葬陋习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没有城镇丧事活动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摆尸办丧、沿街游丧等行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火葬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应当安放在公墓或骨灰安放设施内,不得乱埋乱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鼓励、支持城乡居民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及骨灰撒散等绿色节地葬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从殡、葬、祭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化全社会对殡葬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抵制丧葬陋俗,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外部性、信息不对一称、垄断等的存在,市场经济的自身运行避免不了失灵的问题。而政府规制被认为是纠正市场失灵的最有效手段。市场若要有效地运行,就需要“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共同起作用,最重要的问题是“哪只手长,哪只手短”。协调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增进社会福利。...
殡葬业也被称为殡葬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其服务内容是为逝者及丧户开展的包括殡、硷、葬、祭在内的一系列活动。殡葬业是比较特殊的服务行业,其特殊性在于它的服务对象包含死者,并且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我国古代的殡葬服务行业被称为“杠业”,杠房是中国最早的专门承办丧事的店铺,杠房的诞生催生了传统的殡葬经济活动。新中国成立以后,伴随着我国殡葬业的改革,我国殡葬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我国的一些沿海大中城市中,开设了许多诸如私立殡仪馆、私立寄框所等的民营殡葬服务机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由旧政权机关改制而成的公营机构。在这个时期,民营机构承担了几乎所有的殡葬服务,而公营机构则主要承担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责任。1956年4月27日,以毛泽东主席为代表的151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共同签署了火葬倡议书,白此拉开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序幕。我冈的殡葬改革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赵挺阐述了西方殡葬改革实践的三种典型的模式—市场主导模式、市政模式和教会模式。美国是市场主一导模式的代表,其殡葬服务的市场化程度非常高,市场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只是有限地介入殡葬市场。...
改葬,已葬而复徙为改葬,即己葬之后因各种原因另起新莹而葬。《汇编》中有关改葬的墓志一般很少提到己葬时日,所以只能从“改葬于”某地来判断是否为改葬。笔者以较为明显的几例“改葬”墓志来简单探讨一下改葬的三种情况。...
夫妻合葬的现象在《汇编》中最常用的是“合葬”、“合殡”、“合衬’,,也有“同(迁)“合窒))“同葬”、“会葬’夕、“同庙”等说法。在唐初夫妻同穴而葬是很流行的合葬形式,如显庆O二六志文中就有“合葬非古,起自三王之前;死即同穴,还归六义之始”,咸亨O一四亦有“无遗同穴之旨,试遵合衬之仪”,又天授O三三“合葬非古,姬旦所存;石撑开莹,滕公启域”等。大多合葬的墓志都直接写明合葬于某地,如以上提到的永徽O八五《唐故曝州西道县令刘君墓志铭》中刘君与其妻的合葬。但是夫妻去世通常会有先后次序,这就涉及到了如何合葬的问题。就有详细记录的墓志来看,夫妻合葬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汇编》中,卒于外地而归葬家乡的描述不只是“归葬’,,还有,“归窟”、“归衬”、返葬或反葬”、“返殡”、“归瘫”、“归宅兆”、“归其枢”等。卒于外地的官员若没有客观不可实现的原因都期望可以归葬家乡。如显庆一四八《大唐故上护军朝议郎行邓州蒲江县令萧府君墓志铭并序》萧慎“在任未几,忽染沉病,勿药无痊,奄然长往”,临终表达了他期望归葬的意愿“江滨古老,望归枢而传哀,“粤以显庆五年岁次庚申(660年)八月廿二日归葬于洛州河南县北邝山之阳,礼也”。...
安葬国家伟人的法国先贤祠在正门上镌刻着几个大字:“伟大人物,祖国感恩”。同样,中国人祭祖敬贤的传统,让公墓相比他处拥有更为丰富的名人资源,或者说在公墓中更易感受到生命的伟大真谛。在这样的背景下,这座纪念馆有着独特的定位和功能:它并非考证殡葬起源与发展,也不探究殡葬风俗的变迁,不承担剖析行业历史的职责。同时,它虽由企业筹办,但又不是纯粹的企业博物馆,不是企业为了自身历史的保存与传达而设立的展览场所,也不是用来向访客或客户彰显企业资源与实力的展示空间。...
殡葬,作为人类特有的对已失去自然生命的同类所采取的意味深长的告别活动,积淀深厚的文化内容,是一种人类文明的特定存在形态。作为一个拥有5000年历史传承的古老行业,也作为具体文化现象,其围绕个体自然生命死亡而展开的殡葬活动,涵盖内容涉及实物、信仰、心理、伦理、道德、艺术等,其文化内蕴是丰富而深刻的,体现了人对生命价值的认识、理解与把握。尽管如此,长久以来殡葬却一直是国人讳莫如深的领域。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人本精神的回归,公众对生命有了为更深刻认知和理解—人们忌讳死亡,因为珍爱生命;人们不愿意看到自然生命的终结,但更乐于延续精神生命的传承。公墓作为生命的终点站,她有着深邃宁静,安然祥和的特质。在全球范围内,如法国拉雪兹、俄罗斯新圣女、美国林茵公园等公墓不仅是安葬逝者的场所,更是公众读书、散步、聚会,或是寻找内心平静的公共空间。这些公墓已然成为一种独特的纪念场所与文化场所,它在为城市记录人文历史,展示文化底蕴,成为一张享誉全球的国家名片。...
在殡葬设施的空间布局上实施土地统筹,应以高度集中的空间布局模式为主,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具体包括“增;疏、配;并、撤;复合利用”等方式。增:通过新增区级公益性公墓,统一解决新区街道范围内的人口对公益性公墓的需求;依据各经营性公墓发展条件和两规规划,确定重点发展公墓,有发展条件的予以扩建,合理引导经营性公墓发展。...
殡葬因为其自身的社会属性,在实施强制执行过程中,往往牵涉到公安、国土、林业等多个部门,而各部门都有自身的利益考量,殡葬行政强制执行应当是民政机关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力配合的工作。在现实中正因为有着职能重叠的部门,容易出现相互推委的现象,真正有权管的部门不想管,而殡葬管理部门因为职权分配,有责任进行管理,却又没办法管理好的情况。这就要求在殡葬行政强制执行中树立民政机关的主导地位的同时,要求具有交叉管理权力的部门进行协同配合。...
1、转变行政强制执行观念 殡葬管理机关与行政强制执行相对人本身具有不平等的地位,在长期殡葬行政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更是形成了高高在上的意识,没有充分考虑执法水平的提升,在实践中多采取蛮干,虽然达到了行政强制执行目的,但是执法过程中严重伤害了相对人的感情、名誉、社会评价等,缺乏人文关怀,不利于干群团结,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笔者认为,这于殡葬管理机关,殡葬执法人员观念落后有相当的关系,必须要转变这样一种不适应社会需要的执法观念。...
笔者建议在将来《殡葬法》中授权殡葬管理部门殡葬强制执行权,并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参考《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严格设立一套从告诫阶段、审查阶段、决定阶段、执行阶段内容完善的殡葬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并写入法律中,要求在采取殡葬行政强制执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以法律来控制行政权力。例如,殡葬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权由相关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做出,而审查阶段则由殡葬管理机关内部的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及合理性的审查,在强制执行的事前由殡葬管理机关内部相互制约,在执行阶段,必须要邀请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死者家属,其他无利益冲突的公民代表一同在现场监督执行。通过立法,形成殡葬管理机关内部的自身监督和外部其它代表制约的殡葬行政强制执行运行模式。...
政府对一个行业进行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就是对这个行业的市场准入环节进行合理有效地管控。为了使殡葬业能够安全稳定发展,则必须要有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即是对殡葬服务机构在进入市场这一环节进行合理有效地控制。城市殡葬业监管部门要对申请进入殡葬业的经营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商业性殡葬机构的大量兴建,确保殡葬服务机构的数量、规模满足人们群众殡葬需求,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符。...
当前城市城市殡葬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殡葬业的公益性,这就巫待殡葬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殡葬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虽然我国出台过一些殡葬法律,例如1985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97年6月国务院又发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但是,我国却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殡葬法》,导致殡葬管理部门对城市殡葬业的运营不能进行有效监管,对于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对违反殡葬条例的行为缺乏有效打击。因此,尽快出台覆盖面广、标准明晰的《殡葬法》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国外主要国家的殡葬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政府在制定本国殡葬业管理方针政策时可以参考成功的案例,结果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及文化传统,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殡葬管理制度。...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殡葬服务属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中的“殡葬服务”类,属于服务业范畴。因此殡葬服务机构可以依据GB/T 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从工作范畴看其重点内容有4项:即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殡葬服务标准,开展殡葬服务行业质量评价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培育和树立殡葬服务品牌。从需要建立的服务标准的类型看有8种:即服务基础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资质标准、服务设施标准、服务安全与卫生标准、服务环境保护标准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标准。从需要建立的服务标准实施评价体系看有3种:即组织内部质量管理自我评价体系、服务质量社会评价体系和服务质量认证体系。...
2013年,民政部开展了民政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地区)创建活动,参加此次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北京市万安公墓、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厦门市殡仪中心、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等六家殡葬单位通过验收,成为首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合格单位,为殡葬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开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