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一是汇聚更多慈善力量支持深圳殡葬事业发展。目前,深圳市民政局仅仅和深圳市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这个慈善基金会发起“莲池”资助计划,开展合作。深圳市金融中心,除了佛教慈善基金外,还有其他宗教的慈善基金;另外,,深圳还成立了慈善总会,深圳民政部门和深圳市慈善总会在维护少年儿童权益、救灾救难等方面开展了合作,深圳市民政部门制定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加强与这些慈善基金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包括增加公益性殡葬服务质量、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生命文化教育等。...
通过统计数据分析,目前深圳市推广节地生态葬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深圳市公益性殡葬政策执行机构必须转变思路,针对深圳市居民对节地生态葬的主要顾虑和对财政补贴吸引力不够等问题,采取更加创新性的方式推广生态节地葬。...
不管是违法行为还是规避法规的行为,都源于村民对改革“非常态化”以及“运动式”执法的期待,认为“政策只是前两年逼得紧”。村民的这种期待在个案1中有所体现,丧属在协商时所提出的“不拆墓碑,整体掩埋”的方案以及整改后将墓碑整齐码放在墓穴旁的行为,除了回应来自村委会和镇政府的整改要求,更多地是为了在殡葬改革“风头”过去后恢复重建。...
中国传统殡葬习俗的产生主要源于一种灵魂永生的观念。灵魂是死者生命的延续,即使人死,但灵魂不灭。人们基于该观念,在脑海中构建出一个与人类社会类似,属于亡灵的世界。逝去亲人的灵魂脱离身体后以虚无的形式存在于另一个世界,并且拥有着一种超验的力量,能够对人类社会施加影响。这种超验的影响或好或坏,取决于后代的具体行为。因此传统殡葬习俗强调的是一种不断延续的“孝”。人们除了在长辈生前要对其尽到赡养义务之外,还需在长辈逝去后将“孝”延续下去。“孝”在长辈逝世后的延续着重体现在对传统殡葬流程的遵守与否、墓地风水的好坏、操办仪式成本的高低等各个方面。家族中的逝者不一定具有成为“祖先”的资格。逝者要成为“祖先”,需满足“不得是夭亡者,不得是未婚而死者,不得是横死者,生前没有恶行而终尽阳寿”的条件。逝者若能满足上述条件成为“祖先”,子孙若能够尽心尽力将“孝”延续,逝者的灵魂就会福佑子孙,反之则会使不幸降临在子孙头上。通过代际之间传统殡葬习俗的不断实践,与灵魂永生相联系的孝道观念不断传承,作为个体的人就与作为群体的家族联系起来,“生是家族的人,死是家族的鬼”,其生命在对先祖的孝和后代对自己所尽的孝中不断循环,并得以永恒延续、长存不朽。...
殡葬改革工作在政治动员和依法改革两条轨道上运行,在Y县政府的积极实践下,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国务院《殡葬改革条例》中,更多的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改革的具体措施则由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以细化。如《Y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将遗体火化的期限限制为十日内、第十七条对不同类型坟墓的规格进行了细分。为了观察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还需对村民不同的守法实践一一能否遵照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来办理丧葬事宜进行调查研究。...
我国法律规范中对农村墓地主要采用行政管理的方式进行调整,并未明确农村墓地的保护问题。进一步而言,在物权法领域,困于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制,对于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并未提供物权法上保护方式。就农村墓地这一本质上应属于物权的权利而言,其物权保护是缺失的。...
墓地使用权属财产权并无争议,但是对于财产权之下究属物权抑或债权,法律并无明确规定。2011年时任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回应主要针对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释。就农村而言,该文件的覆盖范围仅限于公墓,对于私人所建坟墓并无约束力;同时,虽然官员的发言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官方的意见,但未见之于相应的法律文件,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中未就墓地的设立进行明确,由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对禁止设立墓地的土地类型进行规定。在该条例中,我国殡葬形式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划分为土葬区和火葬区;农村可以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兴建坟墓。值得注意的是,在《殡葬管理条例》中改革土葬和节约殡葬用地的倡导下,各地在颁布的有关殡葬的地方性法规中往往倾向于利用荒山瘾地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和私人坟墓。由此可见,除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上述区域外,原则上各类土地均得兴建坟墓。...
魂瓶和摇钱树是汉末三国时期具有特色的随葬明器,它形象地的反映出当时灵魂信仰的演变过程,同时说明民间信仰与佛教的融合的轨迹,也表明佛教在汉末三国某些区域己相当流行已渗透到民众的灵魂世界和丧葬习俗。下面选取几个汉末三国时期魂瓶的来分析当时民间信仰的情况,...
“今丧家棺枢中必设粮婴者。昔鲁哀公曰,夷齐不食周粟而饿死,恐其魂之饥也,故设五谷囊。”魂瓶是害怕人们的灵魂饥饿而在墓中存放的特殊形制的明器。而这种明器在汉末三国时期仍在民间所使用。且“三国两晋时期是魂瓶发展的鼎盛时期,不仅出土的魂瓶数量多,堆贴塑丰富,造型优美:而且,这一阶段在造型结构和观念上所形成的格局,在以后数百年之中,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笔者根据杨秋莎对蜀汉和孙吴墓佛教遗物的研究,粗略估计出土的汉末三国时期的魂瓶,浙江有12件江苏有10件,安徽有1件,江西1件。当然这些只是出土的汉末三国时期魂瓶的一部分,正如上文中提到的买地券一样,魂瓶也存在着某些研究限制。但仍不影响我们了解当时社会丧葬习俗和死后灵魂世界情况。...
东汉后期,在墓中往往放置一种固定形式的陶质“镇墓瓶”或“镇墓罐”。“随葬‘镇墓瓶’的用意虽然很荒诞,但是它的使用却相当普遍,即使是官僚地主阶级中极有名望的士大夫亦不能免俗。”[可见当时镇墓瓶在民间使用的普遍性,已经成为重要的驱邪佑人的民俗事象并影响着当时民众的丧葬习俗和墓葬文化。青海上孙家寨东汉晚期的M4出土2件陶瓶,瓶外壁隶体墨书,一件上书“中央”,一件上书“南方”可以说明朱(墨)书陶瓶在墓葬中的摆放位置应该是有具体的特定的内涵,不同的位置象征着不同的镇墓效果。...
过去的大家族都有祖坟和家谱,祖坟中按家谱的长尊大小都有固定的位置,人死后按自己在家族中的辈份埋在相应的地方,不能弄错,否则会给后人带来不利。人死后家中人立即在阴阳的指点下去坟上打墓坑,普通的墓穴就是挖一长方形的直坑,有钱人家要在坑中打悬窑砌砖,悬窑坑要更大些,即直坑四周再挖成空的穴,连成一个墓室,砌砖、彩画,这种方法口中券杖’,里边摆上石桌、石凳、石人(侍者)、香炉等贡器、贡品。...
亡者入硷后除每天三次烧纸钱、上香、守灵外还要在停灵的第三天“叫夜”,叫“小叫夜,。发丧头一天‘叫夜”称为“大叫夜”。叫夜意为把死人游走的灵魂请回家,以表亲人们对他的思念之情,小叫夜在夜晚10点左右开始,长孝子双手拿灵牌,后家族人按长幼顺序依次跟随,有的拿纸钱,有的手提白灯笼每人拿一根截丧棒(木棒上用白麻纸粘上花穗条,意为打鬼躯邪,有的手拿蟠子,巾番子叫“引魂蟠子”,亡人的灵魂回来时躲在蟠子下以免被恶鬼、狗兽伤害。孝子们边走边哭边叫着“xx(尊呼)回来,回来··…:’走到火神庙或十字路口下跪上贡,烧纸钱后再按顺序走回来,回来后在灵前下跪再烧一通纸钱,小叫夜女子们不必跟随。...
停放棺材的棚子叫“灵棚”。由亲朋好友帮忙,先搭木架,再苫盖上棚布(白钒布),灵棚的前脸敞开,其余周围及顶子都用棚布包上,灵棚有大有小,一般为2. 5 x 3米见方,内中可坐一两位守灵人。过去的有钱人家灵棚搭的十分讲究,灵棚全是用白兰布扭成状如铜钱的“彩子”,每个“彩子”的眼儿上安一朵白花,灵棚两侧,除挂白蟠外,还要挂白兰两色的灯笼。灵棚正中放棺木,棺材头前放供桌,灵棚的横嵋挂块兰布,在白纸上写上‘驾鹤西游”、“劳苦功高”、“邀爱千秋”等剪成挂笺状缝在兰布上。两侧的挽联用白纸裁成正方形摆成凌形状,一个字一个字依顺序贴在灵棚两侧,挽联内容很多,根据亡人身份、地位、年龄、性别等都不同的写法,如:“英灵已做蓬莱客,德范犹薰故里人”、“守孝不知红日落,思亲常望白云飞”、“一世辛勤劳动,终身淳朴为人”……灵棚上把亲朋好友送的挽帐(布料)都挂上,并写上挽联,注明谁人挽,周围再摆放花圈。...
我们一贯认为,老人比年轻人更“迷信”。在《秋空爽朗一一童话故事与人的后半生》这本书中,作者通过一个个童话故事分析人们在暮年时期产生的一系列心理变化。从中作者发现,“当孩子长大之后,由于需要,人们失去了泛灵论,物质的、科学的以及实用主义的世界观占了优势。成人着重于解决问题。而在人的后半生,对泛灵论和神话认识的开拓是人的后半生的任务。这种年长成人的泛灵论通常被解释为智力的回归,逻辑能力的丧失。”这就解释了老年人为什么执着于传统,尤其是信仰,而年轻人大多不相信,可回家的一次过敏事件却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他们对灵魂有如此的态度。...
人们总是通过某些事物来达成信仰,无论是仪式中的必备物品如蜡烛、纸钱、酒等等,还是日常生活中的亡者有关物,如坟墓、照片等,人们都能借此联想,达到神圣的状态。而这些物品,在一次次的作用下,能够使人们一看到便会产生想象。伊利亚德将这类事物称之为“显圣物”。“显圣物是一种中介元素,是通过世俗的事物来实现神圣性的自我表证。”这个物品本身是世俗的,但是通过这个物品,可以达到神圣,借助这些圣物,生者与亡者得以沟通。...
三年一过,就成“神”,之后每年要去祭奠的只有自家人(直系亲属),“家门自己”就不来了。祭拜的日子是月近、清明、六月六和十月一,每年重复。这样的重复,使得祖先的印记一次又一次烙印在民众心中,不断唤起我们对其的尊重崇拜。表达孝道我们是祭祀祖先的核心形式和内容,当然祭祀的同时也希望祖先们庇佑后人,为后代的幸福安康贡献一份力量。...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壮族人认为一个人是“灵魂”与“肉体”合一的神性存在。但当生命结束并不意味着“消失”,经过拾骨二次葬,与肉体脱离的灵魂成功跻身祖先的行列,以另一种存在方式生活在祖灵圣地,护佑着他的子子孙孙,因而壮族人对待死亡的态度是豁达而理性的。马头镇的壮族人正是通过举行新丧首次葬和拾骨二次葬这两个完整的丧葬仪式来表达对逝者生命的尊重与敬畏和对于死亡分离的坦然接纳。...
壮族地区的二次丧葬习俗最初形成于先人“灵魂不灭”的观念,随着父系血缘关系的强化,家族宗教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祖先崇拜由此在家族宗教中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若是祖先的魂魄得不到安宁,则会侵扰亲人,那么生者的心情也就无法获得安宁。因此崇拜、祭拜祖先,安抚先人的亡魂就成了壮族丧葬仪式的主要内容。在为先人完成隆重的新丧首次葬后,子女们要在三年半的时间里找好风水宝地为拾骨二次葬做好准备,为其打造完美的栖身之所,使逝者亡灵得以与祖先会合,并成为祖先的一员,共同享受后人的香火供奉;若是后人没完成对先人的义务,则无法得到先人的庇护,那先人魂魄将变成孤魂野鬼,作祟于后人。虽说魂魄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但基于这样的心理压力,后人对灵魂的敬畏之心使他们尽心帮逝者寻找最适宜的二次葬墓地,助先人魂魄“跟祖跟宗”,从而消除生者的恐惧感,这正是拾骨二次葬的重要功能之一。逝者从亡灵到祖先身份的转变,是生者通过拾骨二次葬完成了对逝者应尽的义务,从而也抚慰了生者的心灵。...
马头镇的二次丧葬习俗自古有之,其仪式过程和内容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非但没有断裂,而且在完整的传承下来的同时被赋予了更多精神内涵,仪式过程中蕴含的内涵与价值至今仍在不断的影响一代代壮族人。马头镇的新丧首次葬从老人临终、报丧、入硷、吊唁、出殡到安葬等环节都有相对应的仪式。确认老人真正的死亡后,主家要安排房族亲戚为其净身,表达在世时清清白白做人,身后亦“留清白在人间”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