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墓区规划宜着重突出空间情感内容,从“坟”、“墓”两字的意义差别来看,“墓”主要承担实际功能,而“坟”主要承担精神意义,它是一个生命的标记、一个曾经存在的标记,等待着被记起、被怀念、被再次探望。也可以说,坟的出现才能表示墓葬行为具有纪念意义,是生者和死者对话交流的开始,是情感寄予的开始。对逝者的依恋是后来“祖先崇拜”、“神灵崇拜”等观念的雏形,是墓园情感的原点和原动力。目前较为流行的墓区殡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我国现代殡葬建筑是伴随着封建帝制的瓦解和通商口岸的开通而逐步发展的,西方的生产生活方式冲击着我国传统文化,传统殡葬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国内出现新型的殡葬建筑,例如公墓、殡仪馆等。...
我国传统殡葬文化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过多次文化和宗教的冲撞而形成其内涵丰富,风格独特的体系,其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灵魂不灭 灵魂不灭是远古时代的先民们缺乏对死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主观意向。在早期的原始社会里,人们无法解释梦境中出现的情形,例如亲人呼唤自己,自己与子女谈笑等类似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无二的事件,便认为这是灵魂离开肉体所看到的场景,先民们便以此来诠释死亡,即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在云南的景颇族、侃族人认为梦境里发生的一切是灵魂在外游历所做的事情,人死后灵魂便独自存在Zs。西方学者泰勒也将这种现象归为万物有灵论。...
“活人墓”现象并非继起于《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经营性公墓”,而是作为一种殡葬文化现象而广泛存在于殡葬行为体系内。为自己的“身后事”操心是年岁较高的人群的重要社会活动,不论这种“操心”是基于后事的有备无患还是基于彼岸的信仰,但都必然伴随着坚定希望。寿衣、棺木、墓葬用地等成为必不可少的预备项目,有些老年人甚至考虑到了殡葬期间所需要的柴米油盐,或以存款担当,“最近频现的抢购“活人墓”的风潮,也就是与公众担心日后‘死不起’有关”。这种操心和担心必然会形成对墓葬用地的提前考虑乃至于形成必要的作为,具体表现在墓葬用地的使用权问题上便形成了“活人墓”现象。所有的未雨绸缪都无可厚非,但如何避免这种“身后事”的未雨绸缪造成对社会利益的消损,便是行为主体及殡葬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法规作为社会调控的手段之一,是社会存在的上层建筑的反映。“政府对公墓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法律法规对公墓规划、修建、管理、产品销售中的规定,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墓市场”。分析有关活人墓的相关法规条款,评析现行殡葬法规有关活人墓调控的合理性,对“活人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死亡证明是墓葬用地租用权获得的必要条件,生者预订(预购)墓葬用地是被禁止的,“活人墓”便是对此必要条件的违禁。墓葬用地租用权的获得是在宏观政策导引下的市场背景行为,“墓地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是通过市场交易活动得以实现的,墓地的租赁就体现墓地商品性的具体方式,对“活人墓”现象进行分析并寻求问题的答案,这是为深化殡葬改革所做的必要准备,是维护墓葬用地消费双方利益的重要理论工具。...
墓葬用地属于国土资源,在政治意义下我们常常耳熟能详于国土的神圣不可分割性,这种神圣性对于一国之任何公民和法人集体也是适用的,国家对墓葬用地只是让渡了使用权,并在相关法规中规定此种让渡年限只限于20年。墓葬用地的经营者经营的只是这种让渡了的使用权,经营者虽常常附加另外一些经营项目,墓葬用地作为经营主干的性质是不能被掩藏的。墓葬用地的消费者购买的是墓葬用地的使用权,常常附带购买墓葬用地的建筑、维护、绿化等项目。...
上世纪90年代,徐吉军致力于丧葬文化的宏观研究,先后编写《中国丧葬礼俗》《中国丧葬史》,对民国时期的丧葬礼俗做了初步阐述,指出其“新旧并用”“厚葬炽盛”的特点,但书中对近代公墓的描述却着墨不多。...
本报讯昆明殡葬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对全省具有示范作用。这是日前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率调研组对我市民政工作进行调研后给出的评价。...
我国关于丧葬习俗的研究开始较早,成果较多,大体可以归类为古代丧葬习俗研究和当代丧葬习俗研究。《周礼》、《仪礼》和《礼记》中大量记载着古代丧葬习俗,这些为当今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徐吉军在《中国丧葬史》中梳理了从原始社会到清朝时期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丧葬习俗,并且着重介绍了不同时期丧葬习俗的突出特点。王夫子则从宏观角度划分了古代丧礼的流程,并表示中国古代丧礼具有重视孝道、遵循宗法、彰显等级、隆丧厚葬的特征。朱德JCL的研究重点是丧葬习俗的发生、发展及其流变的轨迹,基于大量的田野资料、考古资料和历史古迹,创作出《丧葬仪观》。...
殡葬服务属特殊的垄断性服务行业,国家及四川省相继出台了《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规范管理,我市殡葬服务收费主要依据成都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成价行[1999119号和[2000]143号文件。...
第一,要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通知》和民政部、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结合电视、广播、报纸、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来加大对绿色生态殡葬的宣传教育。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规划建设、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文明低碳祭祀的倡导,激励引导机制建立、违规安葬行为查处、环保殡葬产品应用、殡葬服务管理改进等各项工作,全面系统地推动和保障节地绿色生态安葬工作顺利实施。...
绿色生态殡葬就是指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设施设备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殡葬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殡葬综合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倡导殡葬标准化为手段,推动人类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模式。...
殡葬工作关系千家万户、连着民心民意,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
文明祭扫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强化宣传、积极倡导、完善设施、搭建平台,文明祭扫成效明显,在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同时,有效缓解了人口增长和环境资源紧张的矛盾。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殡仪馆10处、骨灰堂13处、公益性公墓286处,成立红白理事会4873个,实现了村(居)全覆盖,为深化殡葬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当前深化殡葬改革仍面临四个问题: ...
死亡仪式在各种文化中都起着推动作用,人类学始终将“生与死”置于一种对立的体系,悼念空间作为“生与死”的交流空间,也是生者对死亡探究、对生命思考的枢纽空间,凝聚人们表达价值观和世界观,产生集体意识,让社会更具凝聚力。下文将从空间与仪式、仪式序列对悼念空间的作用和悼念空间的文化情感三方面,深入讨论仪式序列与悼念空间之间的细腻联系。...
悼念空间可以因应不同的需求和文化背景,而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和规模,目前对悼念空间的分类尚未有统一的划分标准。一种是由建筑空间内部与空间外部两种不同建筑物结构来划分悼念空间,如武鑫池(2023)根据空间的存在形式将悼念空间分成建筑性悼念空间和场所性悼念空间。另一种是悼念空间根据场所的开放性质将空间分为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两种空间性质。此外,随着空间形式的多元发展和建筑设计理念的不断革新与进步,空间类型也不再局限于单一的使用功能,而是逐渐出现了各种复合型空间形式。本文根据承担的功能不同,将悼念空间进一步划分为殡仪空间和追思空间两类。...
本文的悼念空间主要以殡仪馆建筑中具备追思悼念功能的空间为主要研究对象。悼念空间对于个人而言,是一个能够释放情感、寄托哀思的圣地,在这里,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让悲痛和怀念得以安放和释放。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建设悼念空间也具有推动社会公共基础建设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悼念空间根据仪式活动性质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告别、守灵、祭祀、接待和冥想等空间。...
各级政府要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人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制定出台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定价销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公墓要在荒山坡地或贫痔地上规划建设,严禁在耕地、林地及城市规划区内建造公墓。公益性公墓用地按照公益事业用地由政府统一收储后采取划拨方式供给,未经批准,任何形式的公益性公墓不得转为经营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