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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闹桑”,本指的是古时办丧事用的鼓和乐。杭世骏(清)在《质疑·礼记》写到:“后世遇丧用乐,名曰闹丧。”意为在死者入土之前不会寂寞。而在《儒林外史》中,“闹丧”成为了当时活人借死者的丧葬来维护面子,表现自己阔绰的普遍社会现象,礼与孝成了面子的装饰。...
按照古时候的丧俗,人往生之后,普遍会放一些物品在墓穴之中,有的是真实的器物,有的是形式上的,这些器物有专有的称谓一明器。按照古人的想法,人死后只是到另一个世界,他们仍然生活,因此这些随葬品必不可少。但是对于一般贫困的家庭来说,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来购置随葬品,于是就有了纸币放在墓中这样的形式,来获得内心的平衡。近代的考古证实上古时期的墓穴中就有了明器的出现。《礼记·檀弓下》曰:“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当灵者,自古有也。明器之道也。”孔子肯定明器之礼节,但是不认同这种行为。...
人离世之后,为了悼念逝去的亲人,寄托生者的哀思,治丧之人要脱去华丽的衣物,穿素色粗糙的衣服,这样的服装被称为丧服。关于丧服的记载可以追溯到西周时候,那时称为“素服”。到了春秋前期丧服逐渐流行,并且形成了制度。它的内容是根据亲疏远近来决定所穿的丧服等级,这种制度一方面将个人生命和集体家族生命置于共同面对死亡的生存环境之中,以此来维系家族关系和亲疏尊卑的生活秩序。另一方面也起到了道德规范的作用。从根本上为统治阶级的的宗法统治观念奠定了基础。所以这种制度受到重视,并一直沿用。...
智能化骨灰堂建筑设计需要在功能性、智能化、人性化、环保性和文化性等方面考虑不同的原则和方法,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优化的设计效果和用户体验。...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市的殡葬服务设施布局是一场(火葬场)、二馆(殡仪馆),六个殡葬服务点;倡导绿色殡葬,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步伐,大力推动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建设;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事业单位的改革目标,对殡葬所现有的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经营服务三位一体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将政务、事务和企业彻底分开。...
对比西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火葬复兴,中国直到1960年代初才开始进入殡葬改革的渐进式调整,而由于中国传统的生死观念,人们对于死者之城表现得相当忌讳。因此当城市中的墓地进行跨文化比较时,东西方之间有显著不同:基督教中教堂与死者之间亲密的关系使墓地成为人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部分,其形态印记往往存在较长时间的连续性;而对于中国而言,墓地成为人们口中避讳不及又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人们始终与其保持谨慎的距离,并在其与城市利益发生冲突时迅速铲除其存在,而遗留在城市区域的大片地块往往留不下任何显著的形态学印记。...
英国民族学、民俗学家爱德华·泰勒从死亡和梦幻两种现象推论出原始人的灵魂观念。古人是如何思考死亡与梦幻,对于这一问题,宗教学家们常常从古人的生活状态入手,试图让自己回归到古人的生活中去,以此复原古人的心路历程。...
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时期就已经有了原始的宗教观念,开始有意识的对逝去亲人的遗体进行埋葬。此时的山顶洞人已经掌握了钻木取火的技术因此形成了以火为中心的洞口、上室的生活区。下室与下窖的位置低下,不适宜人类居住,因此成为山顶洞人的埋葬区。...
中国早期人类在思考生命从何而来这一哲学问题时,曾给出了上古女神女蜗娘娘用泥土创造人类的答案。自新石器时代中国农耕文明产生后,土地滋养出满足人类身体所需的食物。在远古先民的日常生活中,人类用泥土制陶作为日常生活所需的器具。因此关于土地与泥土的崇拜深深印在中华民族的骨血里。出于对泥土与土地的珍视,以土葬方式入葬,是中华民族最普遍的埋葬方式,而从死亡的生物学角度来说,人死后身体的变化,更加诊释了我来于尘土,最后归于尘土。...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同于其他类型用地,有其特征。因此在讨论选址问题前,有必要搞清楚相关的概念。现行《物权法》和作为土地管理特另lJ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殡葬用地相关问题都未有涉及,仅在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作出规定,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盒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者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者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其中第5条规定: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从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农村公益性墓地由村民委员会建立,其必须设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而且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仅为农村居民提供的。...
政府行为失范主要表现为责任缺失和制度缺失。当前,这两种‘缺失”正同时凸现出来,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矛盾和危机。结合安徽宁国农村殡改的实际,要解决好这一难题,关键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尤其是要严格规范县乡这两级政府的行为。...
由上观之,殡改在农村推行的效果的确令人痛心。然而,痛定思痛,我们应当为痛追究责任,为殡改找一条出路,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政府行为失范是殡改失败的主要原因,而承担这一责任的应是县乡两级政府。具体来讲,政府行为失范主要表现为:...
前面论述的契丹早期“天葬”习俗,主要是指辽建国以前,根据文献记载所得出的结论,尚未从考古发现中得到实物的例证。既然已知契丹出自鲜卑,那么鲜卑的某些习俗就会被契丹族顺理成章地承传下来。《旧唐书》、《新唐书》于“契丹传”篇中分别记载:“子孙死,父母晨夕哭之;父母死,子孙不哭。”“子孙死,父母旦夕哭;父母死则否,亦无丧期。”这种父母哭子女、子女不哭父母的风俗应与鲜卑的“贵少而贱老”3的价值观一脉相承。...
据文献记载,契丹人最初并没有构筑陵墓、掩埋尸骨的风俗,而是实行最为原始的“天葬”习俗,即树葬加焚骨葬俗。关于这一点,许多文献典籍中都有所记载。...
网络祭祀的出现,其实可以看做是丧葬祭祀习俗变迁的结果。民俗变迁是一个由外部因素带动内部因素,进而双向互动,从而改变原有文化逻辑的过程,它不是个别的、孤立的现象,而是一般的、整体的运动。这种外部因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转变,许多传统的民俗由于其生存的土壤发生了变化而消失或发生了变迁,而新兴的技术则为新民俗的诞生提供了可能。网络祭祀的出现也是一个外部因素带动内部因素变动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丧葬祭祀习俗日益暴露出其缺点,迫切需要改革。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电脑和网络技术得以普及推广。以中国为例,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首次大幅度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同时跃居世界第一的还有我国宽带网民数和国家域名注册量。而这些自然为网络祭祀的发明和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典型国家主要通过社会救助机制对弱势群体的丧葬费用和遗属生活提供基本的保障。在丧葬费用方面,英国主要通过社会救助制度下的社会基金向无力支付丧葬费用的低收人人群提供均等化丧葬补贴,同时向低收人人群提供免费死亡登记服务。...
典型国家针对具有雇佣关系的社会保险参保者,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将丧葬费用和遗属基本生活保障纳人社会保险的支付范围。在丧葬费用支付方面,德国针对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通过以雇佣为基础的社会保险,辅以体现个人和家庭责任的丧葬商业保险、信托账户、生前预约殡葬服务合同等,有效弥补了逝者的殡葬服务费用;英国养老保险为逝者葬礼支付2000英磅的丧葬补贴气日本和韩国通过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逝者的殡葬服务花费进行资金支持。...
第一,死亡风险的社会化要求将殡葬服务纳人社会保障体系加以建设。在死亡之后,人之殡葬需要通过资金、物质和设施等获得殡葬服务和开展殡葬活动。在小农经济时代,上述资金、物质和设施通常由家庭或家族来提供,这与当时自给自足的经济特征相符合。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社会分工细化,人们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风险之社会化特征日益显性化。这种情况发展至19世纪末,使人们面对的风险更多由社会原因造成,而社会风险的应对主要由社会保障机制来完成。同理,人们的死亡风险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社会因素(如污染性工业生产扩张与公共政策不力导致的生存环境恶化、医疗体制不健全引发的疾病治疗条件不佳、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一刀切”政策造成的次生灾害等)的影响,是一种典型的社会风险,故此针对逝者的殡葬服务应纳人社会保障体系的范畴。...
民间丧仪所表现出的不同于其他宗教的另一个特点是民间丧仪仪式的目的是对现实生活的美好祝愿和建构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宗教中,仪式是同原罪和天堂观念紧密联系的,仪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赎罪,然后获得上帝的救赎而上天堂,这也存在一种希望,但那种希望是渴望得到被上帝救赎的希望。基督教、伊斯兰教包括佛教都是重来世而轻今生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有罪的,人的罪要在临死前通过上帝的宽恕才能得到救赎,经过上帝的救赎人的灵魂就可以进入天堂,进天堂才是人最后的归宿和终极目标。同时,佛教的因果报应和六道轮回观念使信徒把希望都寄托在来世,通过自我的道德约束以渴望得到来世的好的果报。...
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生命因为救赎而获得永生,在佛教里,生命在轮回里永生,在中国民间丧仪文化中,永生又换做祭祀的形态而出现,这反映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中对生的渴求,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对生的渴求更加强烈而执着,《周易·系辞传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易”,由此可见,周易是一本讲生命的书,书中还讲了万物化生的程序,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易·系辞上》)。这是《周易》中的太极演化规律,对生的演化在传统文化中是多样化的,在老子那里又产生了另一种生的形式,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