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过去中国殡葬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很多人仍然对这一行业充满偏见,不愿意从事殡葬行业,即使勉强进入了殡葬行业,也不愿意钻研殡葬业务,殡葬教育与培训很不发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公墓从业人员严格的准入资格审查制度,造成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许多公墓经营企业缺乏完善的人员管理体系,导致员工服务水平无法提升,服务态度没有改善,导致了殡葬行业整体社会评价不高。...
城市墓园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却由于其功能属性不同于其他城市绿地,其选址受当地文化、经济、自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选址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综合考虑:...
1、厚葬风俗 中国古代帝王奉行厚葬之风,由于中国传统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影响,封建帝王的厚葬奢靡之风不断被发扬,其主要表现是陵墓的建造,帝王的厚葬直接间接地影响着民间的办丧理事。再加上中国人自古以来信奉“事死如事生”的生死理念,又受儒家孝道的影响,许多人把办理丧事视为对祖先尽孝的最后时刻,后人在置办丧事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亡者实施厚葬,是被视为尽孝的表现。...
1、家族宗法制的影响 宗法制是中国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社会结构,在传统社会,殡葬不仅仅是埋葬死者这一简单的行为,而是关系着整个家族的,基于家族的殡葬行为起着维系家族血缘纽带、强化宗族意识和发展宗族势力的重要作用,因此,殡葬文化在传统宗法制的影响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建筑设施的功能作用。告别厅必须宽敞明亮,庄严肃穆;化妆室必须典雅清洁,空间较大,并带有良好的排尘消毒设备;火化间有足够的操作面积,且排烟通风设施必备;骨灰寄存室采光充足,无尘通风;业务室要为丧主提供宽敞的空间,并便于进行商品经销活动。同时,整体环境要幽雅,有足够的宣传殡葬工作栏表,建筑外观应具有鲜明的殡仪特色。...
一是改革陈规陋习,推行树葬等绿色环保葬式。提倡用可降解的环保棺材深埋骨灰的环保葬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达到了殡葬改革的真正目的。...
吉林省榆树市民政局杨俊廷认为,深化殡葬改革,要抓好“四个突出”: 一是要突出政府的主导性。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使生态环境受到保护,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政府责无旁贷。各级政府应将深化殡葬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纳入生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阴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付诸实施,纳入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评,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政策配套、制度完备、职责阴确、体系健全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的殡葬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深入。...
前文已说明现目前农村的殡葬用地法律制度几乎处于空白地段,在将来的《殡葬法》关于农村殡葬用地的规定,应是细致可操作,行之有效的条文内容。结合农村殡葬现状,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出发来详细思考如何完善农村殡葬用地的法律制度。...
地方殡葬立法的不足已在前文有所提出,但笔者也发现地方殡葬管理条例也在对《条例》做出适应与调整,如《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中规定村委会应该宣传殡葬改革,引导节俭治丧;政府要加强殡葬工作的领导,而不是单单民政部门;《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中村委会应为本村修建骨灰堂,满足农村殡葬需要;《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指导村委会的殡葬工作。...
1.政府垄断殡葬行业 《条例》中没有对资本进入殡葬产业做出限制,但民间资本很难进入殡葬业,当然也包括外资。民政部门有着殡葬设施的审批权,要么下设殡葬事业单位,要么直接入股并控股当地的殡葬组织。现实中,殡葬组织一般是当地民政部门的二级事业单位,并处于垄断地位。...
除时代特色外,不同地区的民间丧仪还融入了该地区的地域历史、文化、民俗若干的特色,比如乐陵,乐陵以山东齐鲁文化为文化背景,鲁文化以悟守礼仪、笃行仁孝为特点,齐文化以兼容并蓄、百家争鸣为特点,齐文化和鲁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中华民族文明史上的宝贵财富。...
丧葬的历史伴随着人类的历史而产生,丧葬基于人类的灵魂不死信仰的出现,从现有的考古资料来看,丧葬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我们从距今十万年的原始人丧葬方式中可以看到,在欧洲日石器时代,例如莫斯特文化、夏朗德型遗址等处,已有了有意识的埋葬,到了旧石器时代后期这种风俗已经很普遍。...
亲人的去世和参加葬礼是令人悲痛的,但民间葬礼可以让人悲而有节,哀而不伤甚至化悲痛为力量、为吉祥。民间相信万物有灵、灵魂不死,相信亲人的肉体死亡但精神永存,他们为死去的亲人无微不至地安排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让他们在那里生活无忧,这就相应地缓解了死者亲属的悲痛之情,使死者亲属悲而有节,哀而不伤。...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方在购买住宅时就完整的享有住宅的所有权,且一并享有了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使用权。在城市公墓买卖中,购墓人是否也可以以类似的方式,从经营者手中一并购得墓穴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呢?对此,能够左右合同效力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在具体的合同行为中,交易双方往往忽略这一重要的权属问题,作为弱势群体的购墓人,其隐性的权益也会处于危险之中。同时,在低位阶的法律之中,往往会存在规定上的冲突,学者们的学理解释又没有实际的效力,并且常常会产生观点上的分歧。...
城市公墓买卖合同首先是一种民事合同,应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意思表示,这就要求合同签订的双方能够有大致上平等的地位。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于经营性城市公墓,我们肯定了它具有营利的属性,但是无论是法律的相关规定,还是公墓行业应有的属性来讲,经营性城市公墓都不应该成为牟取暴利的工具。然而实践当中,因为前文所述之原因,已经使得合同中应有的平等性被突破,城市公墓经营者们在确定公墓使用费用和价格上的u意就是表现之一。...
在城市公墓买卖合同拟定中的不平等主要是指经营者依靠自己在合同签订时具有的垄断与签订合同紧急性上的优势地位,用格式条款制造的种种不平等。以格式条款方式签订的合同有如下特点:第一,合同是由占有垄断地位或者强势地位的一方所订立;第二,制定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之目的是反复使用,应对具有不特定性的合同相对人;第三,在制定格式条款的时候,没有跟处于弱势的一方进行商议,并强加于对方。因为格式条款的这种对合同平等性的破坏,《合同法》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操作当中,格式条款在城市公墓买卖合同当中还是屡见不鲜。...
殡葬服务业较之其他服务业有其特殊之处,决定殡葬服务业在注重提供殡葬服务的同时要兼具效率和公益。完全的政府控制,不能满足市场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殡葬需求,其效率性就无从谈起;如果过分的追求殡葬市场化,也就无法保证殡葬服务的公益性。但是,我国殡葬市场的现状是:殡葬市场高度垄断,市场化程度低,殡葬市场并没有开放,殡葬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也不完善。结合殡葬服务业的特殊性、我国殡葬市场的现状以及国外殡葬管理的经验,我国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需打破市场垄断,逐渐开放殡葬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为此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事业单位是由政府举办的组织,发端于我国计划经济阶段,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逐渐成形和发展起来的,它作为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一种补充力量,在计划经济时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因此政事不分也成为当时我国事业单位的一个突出特征。另外,事业单位管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政事分开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主旋律。...
殡葬管理的行政化和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社会选择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殡葬管理体制。殡葬管理的行政化其实质是强调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控制,该模式的雏形是发端于计划经济阶段,虽然我国殡葬管理体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过几个阶段的改革,成为当下的殡葬管理体制,不过依然带有鲜明的计划经济烙印。政府依旧利用自己权力优势,深入到殡葬管理的方方面面,直接导致市场、社会在殡葬管理中的作用不能得以发挥。当政府控制着殡葬管理的权限时,政府无疑是殡葬管理中绝对单一主体时,政府就拥有了对殡葬管理的绝对支配权,殡葬市场的垄断暴利现象,殡葬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自主能力低等问题就不言而喻了。...
完善的殡葬制度首先需要健全的殡葬法规体系,是推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障。殡葬立法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社会效果。健全殡葬法规体系当务之急是出台《殡葬法》,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七个方面:...